2月12日,北京商报记者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现,1月28日,该网发布京(丰)质监罚字〔2019〕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据该处罚决定书显示,迪卡侬(北京)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擅自销售未经认证列入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自行车喇叭产品。北京市丰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385.32元,并对迪卡侬处以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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