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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将痛经假、性骚扰预防等纳入其中

来源:平绣网 时间:2021-01-08 作者:平绣网 浏览量:

在日前召开的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99次常务会议上,《辽宁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经审议通过,并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辽宁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将"两癌"(宫颈癌、乳腺癌)筛查、产后抑郁关爱、痛经假、性骚扰预防纳入其中,成为本次女职工权益维护行动的亮点。


《辽宁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每年为女职工安排1次妇科检查,至少每2年为女职工安排1次宫颈癌、乳腺癌检查,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应当对患有产后抑郁症的女职工给予关怀和心理疏导,可以根据医疗机构或者妇幼保健机构的诊断和实际情况,适当减轻工作量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对于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女职工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据悉,在《辽宁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起草过程中,辽宁省总工会与省司法厅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在突出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同时,兼顾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用工成本以及促进女职工就业等诸多因素。特别是在女职工享受产假待遇等制度设计中,综合考虑国家全面放开二孩生育政策对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影响。


此外,《辽宁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就工会对用人单位的监督、女职工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等方面作出规定,对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会有权向用人单位发出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向政府有关部门发出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女职工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工会、妇女组织投诉举报的,收到投诉举报的部门和组织应当依法及时调查处理。


《辽宁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即将实施,痛经假终于要来了


姐妹们。


痛经假终于要来了,简直太太太开心啦!


昨儿刷到这样一条热搜,痛经假应该全国推广吗?啥?什么时候有痛经假了,51酱赶紧替大伙儿搜罗政策,原来这个省出台了落地政策,双手点赞!


据辽宁省政府网站日前消息,为了加强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障其安全和健康,《辽宁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近日正式对外发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痛经假来啦!


《辽宁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女职工在订立书面劳动(聘用)合同时,不得与女职工约定限制结婚、生育等内容;不得因女职工结婚、怀孕、休产假、哺乳等原因,降低工资,限制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予以辞退,单方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用人单位应给予经期女职工劳动保护。不得安排从事国家规定的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从事连续站立劳动的,每2个小时安排至少10分钟工间休息;经医疗机构或者妇幼保健机构确诊患有重度痛经或者经量过多的,给予1至2日的适当休息。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不能适应原岗位工作的,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暂时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岗位。


怀孕不满3个月且妊娠反应严重,或者怀孕7个月以上的,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并在每日劳动时间内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休息时间。


女职工生育享受98日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日;难产的,增加产假15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日。产假期满,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同意,可以请哺乳假至婴儿满1周岁,哺乳假期间的工资由双方协商确定。


《辽宁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提出,女职工更年期综合症症状严重,不能适应原岗位工作,申请减轻工作量或者调整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医疗机构或者妇幼保健机构诊断和实际情况给予适当安排。用人单位应每年为女职工安排1次妇科检查,至少每2年为女职工安排1次宫颈癌、乳腺癌检查,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违反《辽宁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女职工有权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医疗保障等部门或者工会、妇女组织投诉举报。收到投诉举报的部门和组织将依法及时调查处理,或者转送有权处理的部门调查处理。


网友观点


痛经确实非常痛苦,如果女员工因为痛经难忍需要在工作期间向公司请假的话,公司是理应准许该女员工带薪休假休息的,这是公司人性化管理的体现,只有公司把员工当人看,给与良好的待遇和人文关怀,员工才会热爱公司并为公司努力奋斗。

《辽宁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将痛经假、性骚扰预防等纳入其中

但是有部分HR表示,痛经假的执行,会给考勤管理带来很大的难度。痛经的疼痛程度因人而异、因时因情景而异,是难以量化、难以评测严重程度、难以被诊断认定的,究竟是不是真的很痛还是只是轻微痛,只有当事人自己知道,所以什么情况下才能被认定为可以放"痛经假",就成了一个难以标准化的事情,对公司的管理考核而言,就带来了非常大的困难。

《辽宁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将痛经假、性骚扰预防等纳入其中

有的网友表示,咱们早就有类似的假期了,每月一个女生特别假,还带薪的呢,甚至晒出了公司的考勤图。

《辽宁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将痛经假、性骚扰预防等纳入其中

还有网友说,如果强制全国都推广"痛经假",将其法定化,很多真痛经严重的女员工会因此获益,但是也难免会出现一些浑水摸鱼、并不是真痛经或者轻微痛经却拿痛经为理由请假的人,这些人的数量该不会少。


所以综合以上的意见,小编觉得痛经假只是公司众多女性关怀中的一种假期,公司应该积极探索更人性化的管理,来给员工带来更多安全福利保障。


那么屏幕前的你们,对于痛经假又是怎么看的呢?

注:文章内的所有配图皆为网络转载图片,侵权即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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