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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等预付费类消费纠纷显著增加,“跑路”行为视为诈骗

来源:平绣网 时间:2021-04-17 作者:平绣网 浏览量:

2020年以来,由于疫情影响,各行各业均受到比较大的冲击,许多企业营收降低、客流量减少,利润更是锐减,各地新闻中不时传出关于教育培训、运动健身机构关店的报道。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统计,疫情以来涉及家政、健身、教育培训等预付费类消费纠纷显著增加。一些无良企业甚至在"跑路"前大搞宣传促销,之后关门大吉、卷款走人。中消协表示,这种行为可能涉嫌诈骗,相关主管部门应予以严厉打击。

教育培训等预付费类消费纠纷显著增加,

行径恶劣


2020年9月,知名橄榄球运动培训机构巨石达阵被传出资金困难、多个城市的校区大面积停课,相关事件受到央视财经频道关注和报道。不少消费者在采访中表示,就在该机构停课前的一个月,还有课程顾问在大力推荐课程、建议家长们续费。


近期,在线教育平台"学霸君"被传出运营困难、面临破产倒闭的消息给在线教育培训行业又蒙上一层阴影,中消协及部分省市消协接到了大量消费者来电反馈和求助。不少消费者表示,该企业在七八月份经营就已经出现困难,"双11"期间却仍在大肆宣传并正常收款卖课,不少消费者直言"交了好几万块钱,自家孩子却一节课都还没上"。


企业经营出现困难,多渠道筹款回款原本情有可原,但是通过有意隐瞒经营状况、持续投放广告来吸引消费者进行资金回笼,这样的营销方式显然是不可取的。


根据中消协舆情监测分析,近年来在运动健身领域甚至出现了一种"健身房充卡"的骗局。一般套路是,经营团伙事先租用某个场地声称要开办健身房,装修时有意拉长装修周期,延迟设备进场时间;与此同时雇佣临聘人员或兼职人员散发传单,招揽客户预付费充值办卡。等到消费者想要去健身时却发现场地仍在装修中,但健身房老板已经卷款跑路不知所踪,不仅消费者钱财受损,临时雇佣的员工同样也成了受害者。


维权实难


面对相关机构主动关门停业或不得不停止经营的结果,消费者们无可奈何却也无力回天。

教育培训等预付费类消费纠纷显著增加,

北京市民王女士曾向国际商报记者反映,早教机构悦宝园北京崇文门中心于2020年3月1日停止营业,在后续的会员安置问题上,该门店表示概不退款,也无法将未消费的课时转到同品牌其他门店,其给会员提供的唯一解决方案是转课(不包括赠课)至另一品牌的早教机构。门店负责人声称,由于门店经营不善,加上疫情影响,出现很大的资金缺口,公司资产无法承担退费。


据记者了解,2019年年末该门店还在大力促销,招收新会员,有的家长在购买课程后一节课还没来得及上。由于销售人员有意拖延,有的家长续费后没有拿到收据和发票,系统里查不到孩子的课程信息。在购买课程签约时,销售人员声称该门店属于直营店,但在闭店时才承认自己是加盟店。甚至在闭店一个月后,门店工作人员都没有通知到所有会员。


王女士不同意转课安排,并发起了维权诉讼。法院受理后于2020年8月29日判决被告退还部分培训费,但截至记者发稿前,王女士并未收到任何赔偿。


亟待严打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当消费者提出师资安排、时间调整、经营稳定、收费退费等方面的疑问时,企业有必要也有义务作出及时、真实的回应,而不是一再推诿拖延,甚至冷漠地将消费者删除拉黑。"中消协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疫情对企业经营形成了考验,但也越发显示出优质企业在经营管理上的能力和韧性。"


上述人士指出,相关培训机构在明知出现重大风险且难以恢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仍然持续宣传、招生、收取高额费用,除了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外,很可能已经涉嫌合同诈骗。相关主管部门应予以严厉打击,通过企业开办审核、资金账户监管、信用审查、批评约谈、追究刑事责任等手段,加大对欺诈行为和不良营商手法的约束和惩处力度,切实保障消费者资金安全和合法权益。


实际上,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中就明确提出要加强消费维权制度建设"健全消费者公益诉讼制度,探索建立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在诉讼程序、庭审过程、举证责任等方面加强对消费者的司法保护。支持消费者协会行使公益性诉讼权利"。这也释放出一个积极的信号,政府层面发声为消费者维权之路扫清障碍。


此外,中消协提醒消费者,在选报相关培训课程和缴费接受服务的过程中,谨慎判断和选择各类预付式消费,务必留意相关企业在经营上是否存在异常行为,适当关注权威部门发布的相关公示信息,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和消协组织目前正在推行投诉信息公示制度,如北京市海淀区、朝阳区、东城区市场监管局曾多次就优胜教育投诉相关问题向消费者发布提示和提醒。


教育培训行业频发消费合同纠纷,消费者们该如何维权


教育培训行业频发消费合同纠纷,给消费者带来了深深的困扰。针对如何有效维权问题,国际商报记者专访了继来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曹颖。曹颖指出,消费者一般有四条维权路径。


一、向工商局及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


如果无法与经营者协商解决,消费者可以向已经收费的机构所在地的工商局及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尤其疫情防控期间,有关部门不仅要加大日常监管力度,还应积极收集因疫情防控需要暂停营业的经营主体信息,并与其负责人保持联系,及时了解企业经营情况,防止群访群诉事件发生。如遇有关收费机构不能正常提供服务而又拒不退款的情况,可以向工商局及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让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并协助维权。

教育培训等预付费类消费纠纷显著增加,

二、拨打消费者维权热线投诉举报。


作为向有关教育培训、体育、美容机构进行充值的消费者,其权益受到侵害,可以拨打12315进行投诉。"12315"是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设立的,全国各地的消费者诉求都由当地的相关部门处理,主要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调解消费者权益纠纷,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经济违法行为,监督管理市场和行政执法。"12315"指挥中心承诺"有问必答,有诉必接,有假必打,有案必查"。因此,如果有关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质量有问题,消费者可以拨打质量监督局投诉热线"12315"进行投诉举报。


三、开展民事诉讼。


因合同的继续履行以接受服务一方对提供服务一方的信任和认可为基础,该合同不适宜强制履行,消费者也不愿接受服务,则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如教训培训机构违反协议,未按时退款,其应当承担继续退款责任。如经自身及有关机构协调未果的,可以到教育培训机构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进行刑事控告。


如果收款机构是恶意卷款跑路的,发现企业存在涉嫌非法转移或挪用预付款等问题,可以及时向公安部门进行刑事控告,以防止有关机构利用预付式消费幌子从事非法集资和诈骗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


另外,为了维权,消费者需要收集和准备哪些证据?曹颖指出,第一,消费者应证明与教育培训机构存在服务合同关系及所支付的相应款项,例如付款凭证,包括银行流水、微信或者支付宝支付凭证、合同、收据或发票;第二,证明未实际开展的课程及对应的未消费的金额,例如课时卡、相关的课程信息通知,与收费机构的沟通记录、录音,微信聊天记录等;第三,证明因教育机构的原因不能正常提供教育培训活动、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存在违约行为,例如与教育机构的沟通记录(微信记录、录音),企业未营业或者不能正常营业的照片,如已经举报或者投诉的,则出具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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