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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就业的现状及就业难原因分析

来源:平绣网 时间:2021-11-30 作者:平绣网 浏览量:

摘要: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中国有8500万残疾人,其相较正常人之下的弱势因素给残疾人就业以及脱贫发展问题带来了挑战。"互联网 "背景下促进残疾人就业指的是通过互联网相关平台结合残障人士的身体特征,为其提供更符合工作能力的就业职位,互联网的丰富信息资源给残障人士求职带来大量的机会的同时也同样出现了更多问题。本文从残疾人的就业的现状以及问题入手,探讨"互联网 "环境下辅助残疾人的对策,帮助残疾人融入社会,实现就业。

残疾人就业的现状及就业难原因分析

1、残疾人就业的现状分析


首先,残疾人就业量增长不充分。据相关研究分析,从最近几年的残障人士就业情况可以了解到:无论是城镇还是农村的就业量虽然实现持续的、稳定的增加,基本呈上升趋势,但目前我国残疾人群体仍然未能实现完全就业,加上疫情防控问题的影响,就业形势不容乐观。其次,残疾人的就业方式方法单一,残疾人找工作的主要方式就是经由身边人关系介绍,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这种工作途径均达到一半以上。最后,残障人士就业信息获取不充分,近年来残障人士通过网络平台找工作的比重达到了9.1%,网络信息在不断发挥其作用但同时还有很大的发展和利用空间。


2、残疾人就业难原因探究


残疾人在脱贫攻坚的革命道路上始终是黨和国家重点关心的对象,然而相较于其他社会群体而言,由于受到心理障碍、物理障碍和结构障碍等多种综合因素的影响,残障人士面临的求职形势依旧充满挑战,诸多阻碍亟待解决。


2.1在个人层面,主客观能力欠缺


首先,不可否认的是,残疾人先天有关身体和智力方面的条件存在欠缺,使得其身体素质、行动能力、专业知识技能水平的提高存在一定难度。其次,随着移动互联时代的发展,产业结构的升级,当下大多数残疾人具有的简单劳动技能和低层次的文化水平,导致其所能胜任的工作范围及职业选择较窄,存在劳动力的卖方市场。加之高技术企业等人才需求大的行业存在技术壁垒,残疾人自身能力有限,因此不免在社会竞争中处于劣势。


在此基础上,更多的残疾人因为受困于自身的局限性而产生消极、悲观的思想,对未来和职业的规划意识浅显且单薄。主观上在面对就业问题时存在定位低、逃避情绪、自我设限等负面心理,很大程度上阻碍了自我潜能的发掘和取得就业机会。


2.2在社会方面,误解与歧视普遍存在

残疾人就业的现状及就业难原因分析

受刻板印象的桎梏,人们对于残疾人存在:无法胜任社会工作或只能从事单一简易劳动力工作的传统观念,想当然的将残疾人归类于无法从事劳动的群体范畴。不仅损害了残障群体平等参与社会活动、促进个人发展等权利,这类观念的影响还增加了残疾人群体进入劳动市场的难度。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忽视履行辅助残疾人就业的这一社会责任;残疾人士家庭的观念意识落后,不对其进行系统的特殊教育和职业培训,从而残疾人普遍技能和知识水平落后,更进一步加剧了刻板印象,从而导致恶性循环。


2.3在政府方面,忽视内生动力


目前,政府采取的主要是社会救助和财政补贴等形式,在残疾人就业方面的支持力度较弱、平台搭建方面的努力十分欠缺。如对残疾人个体的纳税优惠、贷款优惠等政策落实不足;残疾人就业信息不对称、更新效率低、不够多元;针对福利企业的审核、相关福利政策实现困难等。一味地外部援助无法从源头上解决残疾人的生活困境,也无法帮助残疾人群体体现个人价值,只有真正提升残疾人群体的就业率,才能更好地实现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残疾人就业的现状及就业难原因分析

3残疾人辅助就业建议


改革开放以来,残疾人就业工作在不同方面都获得了不错的进展,在"互联网 "发展的新时代下,推动残疾人就业与时俱进,注入内生发展动力,已经成为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实现共同富裕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1)个人层面上,将互联网与特殊教育相结合,树立积极就业观,提高残障人士就业优势。


积极的就业观来自于残疾人的自信和对自己能力的认可,特殊教育与职业培训能够引导残疾人准确认识自我、发掘自身潜能、树立就业信心,从而帮助残疾人更好地融入社会,增强就业竞争力,实现自我价值。


一是在主观上,要引导残疾人准确认识自我,摒弃社会认知中的"污名化"歧视和刻板印象,逐渐改变过去消极悲观的思想,提高对未来和职业的规划意识,将自我肯定和职业信心外化为行,从而积极主动地接触并融入社会,进一步实现主动就业。


二是在客观上,互联网为残疾人的职业发展带来了新的可能性:一方面它打破了传统的残疾人就业模式和观念,创造了新的就业岗位,催生了新的就业途径,打通了残障人士变通就业的方式,带来了就业新思路。另一方面,在职业培训中,根据教育对象的不同,利用互联网突破空间限制的优势,进行针对性培训,因人而异,与时俱进,提高就业层次,比如智能就业平台的搭建等,建设残障人士求职的新型道路发展。


(2)社会层面上,加强平等观念宣传,培育新残疾人观,营造良好的残疾人就业氛围。


在传统的观念影响下,人们对于残疾人还普遍存在着错误的认知观念和不平等的刻板印象,这对残疾人主动就业、平等参与社会建设造成严重的消极作用。只有在大众观念和群体参与中发挥正确导向,才能消除固有的偏见与排斥,在外部条件中鼓励与支持残疾人积极就业、自主创业。


一是在社会中法律、道德观念"两手抓",广泛开展平等观念宣传,将强制性的法律保障和社会舆论的导向相结合,树立新残疾人观,改变以往社会对于残疾人工作生活中的施舍同情性质的认知观念以及歧视蔑视的刻板印象,进而引导大众尊重并理解残障人士,为推动平等就业创造健康的氛围和环境。


二是整合利用社会资源,加强良治,调动公益组织、公益机构的参与度,吸引社会志愿者以及增强康疗服务、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的能力。


(3)政府层面上,完善就业保障体系,融合协调多元主体力量,提高残疾人就业质量。


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各种新型社会组织不断涌现,在复杂的社会管理中承担的作用不断增强,促进残障人士主动就业、自主创业,建立和推动政府、社会、企业多方协同合作共治的保障体系的形成是必要的。


一是政府方面,加强资金和政策支持,整合协调资源,提供优质公共服务。以政策支持福利企业发展和自主创业的残疾人,与此同时加强对就业市场的秩序管理以及社会组织、经济组织之间的协同合作。


二是社会方面,倡导社会机构踊跃参与,增强服务能力。在新残疾人观的基础上,不断推动残疾人就业服务的人才队伍建设和智能化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人性化的无障碍环境发展。


三是企业方面,推动残疾人福利企业发展,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向不同企业募集资金支持。


《残疾人就业条例》


残疾人就业条例是为了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而制定的。2007年2月14日国务院第169次常务会议通过,2007年2月25日国务院令第488号公布,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最新残疾人就业条例全文包括总则、用人单位的责任、保障措施、就业服务、法律责任、附则共六章三十条。


残疾人创业就业扶持政策:


根据《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黑龙江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黑财综48号文),为了促进和扶持残疾人就业,市财政、市残联印发《齐齐哈尔市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实施方案》齐残联规[2019]2号文,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对自主创业残疾人给予资金扶持,包括经营场所补贴、安置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具体内容如下:


扶持对象及条件:具有本市户籍,持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持有本市《工商户营业执照》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残疾人(含残疾人大学生);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本人为残疾人,并稳定运营一年以上。


扶持范围:


1、对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给予租房补贴:经营场所面积15平方米以内,扶持金额3000元;经营场所面积16-100平方米,在15平方米之上每增加1平方米,扶持金额增加50元;经营场所面积101平方米以上,扶持金额10000元;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残疾人,在以上标准的基础上提高10%的补贴。


2、安置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标准:每安排1名残疾人稳定就业(一年以上)给予安置补贴3000元,安置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残疾人就业的,按照安置2名残疾人就业给予补贴。(详细内容请上网查阅文件)


申报流程:符合扶持条件的残疾人或机构须携带规定的申报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或所在区残联提出申请,填写《齐齐哈尔市残疾人创业就业扶持资金申报审批表》;区残联初审,核实申报材料,实地勘查,并在户籍所在地公示七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出具核准意见,报市残联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站复审;市残联、市残疾人就业综合服务中心会同市财政局进行复审,审核无误后,下拨扶持资金,由区残联统一发放。


根据齐齐哈尔市残疾人就业综合服务中心文件编发


详细可咨询齐齐哈尔市残疾人就业综合服务中心就业科:2566208


注:文章内的所有配图皆为网络转载图片,侵权即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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